贺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建设项目成功运营!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当好市委和市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处理本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
(三)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省级人员和现职国家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本市正、副局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为上述出国人员出具出国任务批件;办理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拒发护照、拒办签证,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负责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了解和检查本市所属因公出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本市因公出境和邀请外国人及港澳人员来访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外交部、中央外办、国务院港澳办提出报告。
(七)负责外国驻本市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管理为境外驻京企业、代表机构、新闻机构提供雇员服务的单位。
(八)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管理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管理外国驻本市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
(十)统一协调、归口管理外国专家;协调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经验。
(十二)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报道稿和有关其他文稿。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四)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决议督办、调研咨询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本市香港、澳门事务;负责审核、审批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任务;负责为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颁发通行证件并办理签注;加强本市与香港、澳门的联系,促进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外交部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其他外事部门交办的事项。